新性別理論令女兒感混亂難過 加家長控校方性別認同歧視

陳婉珊(研究主任)

gender theory

看完這輯教授新性別理論的短片後,一年級生NB開始對自己性別身份感困擾和混亂。(圖:YouTube擷圖)

加拿大安大略省一名6歲女孩在接受新性別理論教育後,對自己的性別產生困擾和混亂,最終家長為她轉校才解決了問題。後來家長正式向安大略人權委員會作出投訴,控告校區委員會、涉事教師及校長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歧視,因為他們教導學生,沒有男孩或女孩這回事。一般而言,多是跨性別人士投訴遭性別認同歧視,但反過來,沒有性別認同問題的絕大部分一般人,可以受到性別認同歧視法的保護嗎?且看今次事件的發展。

新性別理論令幼童感困擾

根據入稟一方的資料顯示,事情始於2018年初,當時6歲的小學一年級生NB(代號)在堂上觀看一段YouTube短片HE, SHE, and THEY?!? – Gender: QUEER KID STUFF #2,內容是教導新的性別理論,聲稱「有些人不是男孩或女孩」,又說那些不覺得自己是男性或女性的人,可能沒有性別。要知道一個人是男還是女——或都不是——最好的方法是問他們的代名詞。

那個學年,老師繼續教新的性別理論。有一次,老師在黑板上劃了一個「性別光譜」,然後叫學生尋找自己在光譜的哪一個位置。NB表示她是光譜的一端,寫著「女孩」的那位置。可是老師告訴所有學生:「女孩不是真實的,男孩也不是真實的」。這令NB非常困擾和混亂,她強烈感到自己是一個女孩。另有一堂教「性別光譜」和變性,之後NB回到家,說她不知道長大後要不要當母親,甚至要求去見醫生問清楚,NB又表示「必須做點甚麼」來肯定自己是女孩的事實。

儘管NB的父母向涉事的教師反映過女兒的情況,並要求該教師正面肯定NB的女性性別認同,以緩減她的焦慮。但老師拒絕,謂她的教學內容反映「社會內的一種改變」,也沒有轉介NB的父母給校區委員會的「包容及性別流動專家」(specialist on inclusion and gender fluidity),使沒有性別認同問題的學生及家長得不到支援。

校長也支持該教師的教學方式,僅同意NB可選擇不上這些課堂。儘管有其他家長有同樣的憂慮,也無法動搖校方。最終NB的父母決定為女兒轉校。可是NB似乎仍未擺脫陰影,儘管轉校後她的情緒好多了,但有一次她跟母親說,不喜歡(從前的)老師說男孩和女孩不是真實的:「這張桌子是真實的,這個風扇是真實的,即使風扇是用紙板製成的,它仍然是真實的。」

以彼之道 還施彼身——測試歧視法

現布馮夫婦(Pamela and Jason Buffone,NB的父母)投訴校區委員會、涉事教師及校長涉嫌性別認同歧視,稍後再加入性別歧視、侵犯兒童安全權和平等權等。布馮夫婦要求學校課程(一)不能貶低女性的性別(sex)及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二)在教授新性別理論時,教師必須預先通知家長教學內容及上堂時間;(三)停止教導男性(male)及女性(female)不存在,以及最後要求賠償5,000加元。

代表校方的律師已要求安大略人權委員會駁回有關投訴,理由是NB是「順性別」(cisgender,新詞語,意指沒有性別認同問題的人),不能引用性別認同歧視條例作出投訴。可是根據《安大略人權條例》(Ontario Human Rights Code),任何人只要基於個人的性別認同遭受負面對待或影響便構成歧視,也沒有指明哪種類的性別認同才受保護。畢竟,認同與生理性別一致,也是一種性別認同(而且超過95%的人口沒有性別認同問題)。

加拿大《國家郵報》(National Post)專欄作者芭芭拉(Barbara Kay)關注這次訴訟,她說網上不少人讚揚布馮氏挺身而出的勇氣,代表那些遇到同樣問題,卻不敢反對的家長爭取。有讀者告訴芭芭拉,她兒子之前從沒有性別焦躁的表現,但接受了新性別理論的教育後,有一日回家向她宣告,他是「泛性別」(pansexual)及「部分女孩」(demi-girl)!她和丈夫帶兒子去見心理醫生,當心理醫生獲悉他就讀的學校和老師後,告訴他們,他們是該班別第7對父母來向他求診!

也許我們無法得知以上故事的真偽,但新性別理論或會導致學生產生性別混亂卻毋容質疑,我們曾於2018年報道過美國一名六年級生,也因為新性別理論而對自身性別身份感混亂。這些故事也時有聽聞,並非危言聳聽。

有性別認同問題的人固然須要關顧,但解決之道決不會是讓餘下的九成多人一起「玩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