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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如何扭曲教會立場(上)

如果有人跟你說:「沒有主流教會........代表了香港基督徒群體的大多數........是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這意念的。」你會怎樣想?
 
就算你個人支持性傾向歧視立法,你也不會相信這是主流教會的立場吧!所以你大概會想對方在胡說八道。但如果這個「對方」是一份報紙,大概就有兩個可能:一、這份報紙專業水平不高;二、這份報紙已成了同志運動的宣傳機器。文首那句話,出現在今年一月二十七日《南華早報》一篇題為「人人公平」(Justice for all)的報道中。同性戀是一個極富爭議的議題,社會上意見分歧,但綜觀全文,卻是一面倒的支持立法,只說反對者是由明光社帶頭的「所謂(so-called)『維護家庭價值團體』」,完全沒有引述反對者的片言隻語。這完全是一篇主觀而非客觀的新聞報道。
 
本來我們對現時的新聞水平業已不存厚望,「看得愈多,知得愈少」已是許多人的共識。不過這篇報道為了塑造一種大勢所趨的形象,花了不少篇幅報道宗教人士的「正面」意見,當中包括訪問香港聖公會、循理衛理聯合教會、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天主教的正義和平委員會(簡稱「正委會」)和公教婚姻輔導會。
 
我們先看天主教的立場。正委會是天主教的前衛組織,他們支持立法並不稀奇。在一般的社關議題上,香港教區常會採納正委會的立場。九十年代初教區也真的支持在歧視法案中加入性傾向的條款。不過教廷堅決反對同性戀及同性婚姻的立場,舉世皆知,不然就不會有二零零三年同志組織衝擊香港天主教總堂彌撒的事件了。事件發生後,香港教區也重新思考在同性戀權益上該持一個怎樣的立場,公教婚姻輔導會反對立法的立場就很清晰,不過《南華早報》只把該會的意見「瘦化」為擔心這會衝擊傳統家庭價值,削弱婚姻的神聖。天主教採主教制,而陳日君主教至今尚未表態,說天主教支持立法,實在言之尚早,不過他維護家庭價值的立場,倒是很清晰。
 
其實文章一開始也說天主教持觀望態度,但轉過頭來又說沒有主流教會反對立法的意念,這不是在「硬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