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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你嬴,字我輸」──同運的必勝「邏輯」?!

基督徒「撻訂」  歧視同性戀店主

有這樣的一個故事:一對基督徒夫婦在一間珠寶店訂做了一對訂婚指環,並且付了訂金。但他們後來看到珠寶店內張貼了一張同志遊行的海報,便即時要求退回訂金。店主是同性戀者,他本來拒絕退訂,但後來抵受不了其他人猛烈的惡意咒罵和威嚇,即使結婚指環已做好,仍無奈退訂。事件公佈後,不單傳媒圍剿那對基督徒夫婦,一般市民也認定他們在歧視別人,並且完全沒有誠信:既然買賣是你情我願,沒有人強逼他們,訂金也可說是一種商業上的承諾,為何因著店主的私人生活強逼他們退款呢?這完全不合情理,而在身邊的幫兇則更是非常霸道!

這故事完全真實──除了兩點:一、基督徒和同性戀者的身份對調了;二、「撻訂」的人不單沒有被圍剿,更得到不少支持。

真實故事:同性戀者「撻訂」  基督徒店主反被威嚇

加拿大紐芬蘭Mount Pearl市一對女同性戀者在一間珠寶店Today’s Jewellers訂做了一對訂婚指環,過程順利愉快。1 她們向朋友推介這家珠寶店,那朋友光顧時看到珠寶店內張貼了一張印有“The Sanctity of Marriage IS UNDER ATTACK …Help Keep Marriage Between Man & Woman”字句的海報時,即時通知那對訂下婚戒的女同性戀者,她們趕緊回到珠寶店要求退回訂金。

起初墨西哥裔店主Esau Jardon拒絕退訂,他相信加拿大有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這是他選擇舉家移民到加拿大的其中一個原因,他只是表達信仰,沒有違法。 2 店主後來抵受不了其他人猛烈的惡意咒罵和威嚇,即使結婚指環已做好,仍無奈退訂。據Jardon表示,其中一名威嚇者說:「你最好退款給她們,否則你會非常、非常後悔。」

倒是涉事的雙方由始至終都表現克制,沒有惡言相向。那對女同性戀者接受訪問時表示,她們沒有對店主反感,但她們認為在店舖張貼海報是不尊重她們和不專業的行為,因此她們要求退款,免得感到她們正支持這商店。另一邊廂,Jardon也表示理解他所遭受的攻擊並非那對女同性戀者鼓動,她們的態度也很友善。但從法理上看,女同性戀者已付訂金訂製婚戒,她們僅僅因為店主的私人信念而要求退訂是不合理的,而且店主要蒙受損失。要是Jardon告上法庭,她們幾無勝算。Jardon沒有據理力爭,也許他知道堅持的話,吃虧的是自己──他們面對的是相當霸道的同運。

同運必勝法?

另外,有趣的是假若Jardon當初不願為女同性戀者提供服務,他肯定千夫所指,並很可能惹來官非。已有很多真實案例顯示,不為同性婚禮拍攝、做蛋糕和供應鮮花會吃官司。但即使今次Jardon竭誠提供服務,因為他持有(並宣示)傳統婚姻觀念,他最後還是要吃虧並受威嚇!誰是「二等公民」呢?怪不得有人為Jardon抱不平,以「公LGBTs嬴,字基督徒輸」為題,撰文諷剌這種荒謬的現象:不僅不服務同性婚禮要挨告,連殷勤款待──只要不認同他們──也不能令他們滿意,以致蒙受損失。3 簡單點說:在同運當道的西方社會,只要還有「傻子」敢於反對同性「婚姻」,他怎樣玩這個遊戲都註定要輸!

可堪玩味的是,為何那對女同性戀者和其他支持她們退訂的人如此理直氣壯。婚姻制度不只牽涉兩個人之間的事,更關係到下一代,影響整個社會。同性「婚姻」會否對社會產生不良影響仍是爭議不斷,至少,孩子需要父母兩性共同養育是幾千年來人類共享的經驗體證,也得到汗牛充棟的社會科學研究支持;相反,至今支持同性撫養的研究仍問題重重,根本未有廣泛代表的數據。如此看來,在未有充分證據證明同性「婚姻」並不會嚴重影響社會時,反對之是合情合理的,與「恐同」無關。

無「毒」環境的烏托邦

在加拿大,以及很多歐美社會,同性戀運動發展得十分成功,他們要為性小眾創造一個「無毒」的環境:無論是同性戀或性別混亂也是完全正常,相反意見才是需要消滅的「病毒」。社會上「不友善」的態度會令性小眾感到充滿危機、不被接納、受排擠,久而久之,導致他們身心健康出現問題,無法享有平等機會云云。真的嗎?

追求這種烏托邦,反令性小眾活在一個不真實的世界,對自己、對別人和對世界有著不現實的理解和期望。一個多元的世界,我們都明白,不可能討好身邊每一個人,總會因不同價值觀、對事物的理解和期望而互相碰撞。重要的是接納自己,自尊自重,反而,強要世界遷就自己才能好好生活,等如將自己的幸福寄託在別人身上,大家都辛苦。

讓同性戀者做回自己

同性戀者爭取同性「婚姻」、撫養,就如一個胖子要全世界認同肥胖才是美的標準才能有平安一樣。男男/女女本來就無法自然生育,要是接納自己,好應該接納同性結合關係獨特之處──既不是婚姻,也沒有後代。筆者不懷疑同性戀者教養孩子的能力,但須知孩子從來不是成人的權利。請告訴我為何同性「婚姻」是人權?為何同性伴侶生養子女是人權?無法以理服人便只能以暴力鎮壓,不管是欺凌還是透過公權力強推某一種意識形態。誰說親生關係不重要?君不見多少人魂牽夢縈只求尋見親生父母親嗎?每個人都有父母,這是天理。找幾個同性戀幸福家庭做模範證明小孩不需要父母,好比拿鄧小平作例子證明又煙又酒可活到九十歲一樣無稽。

上面提及的那對要求退訂的同性戀者,正是活在一個別人經營給她們的世界:同性婚姻是人權,反對者是偏執的宗教狂熱分子,因此,我不會拿我的錢去支持他們。所以她們認為退訂並無不妥,錯不在她們。也許她們在「無毒」的環境生活得很愉快,但那世界是人為建構的,不是現實;而且,是用別人的權利換來的,更甚的是,不是透過文明的理性論證,而是標籤和妖魔化。請讓同性戀者做回自己,世界的限制是真實的,而且,對每一個人也一樣。

濫用「歧視」的西風東漸

由於歐美的成功,其他地區的同運正亟欲複製西方的一套來實現他們的理想,香港也不待言。最近,香港教育學院助理教授郭勤得到平機會資助進行了一項「同性/雙性戀及跨性別中學生在校園遇到的騷擾和歧視經歷」調查,4 背後便似乎假設了性小眾需要在一個「無毒」的環境下成長。報告從個人層面和制度層面收集受訪者的主觀經驗。當中提到有受訪家長表示子女在學校看到「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巨型宣傳標語、聽到同性戀是罪的教導和「同性戀者會導至『滅城及愛滋病』」,使得該學生「感到非常焦慮不安,連續幾個月失眠,生活失去動力及情緒持續不安,每次回校看到此巨大的宣傳標語便心跳手震…不安全的學校環境……負面言論可以造成敵意風氣,帶給孩子負面經歷。」(頁20)報告的總結及建議(頁4)是必須加快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反歧視立法、制訂相關教育政策、制訂教師與行政人員職前與在職培訓要求、訂立指引立場書,務求全方位打造「安全友善校園空間」。奇怪的是,性傾向和性別身份並非唯一或最嚴重的校園欺凌,5 為何報告單單提出為「性傾向和性別身份」打造「安全友善校園空間」呢?

姑勿論受訪家長意見的真確性,根據報告的邏輯,理論上會削弱道德教育的可能,只要某項道德教育令某些小孩「感到非常焦慮不安,連續幾個月失眠,生活失去動力及情緒持續不安」都等同造成敵意風氣,「使學校環境不安全,帶給孩子負面經歷」。然而,這種以個人主觀感受為主要考慮的「無毒」教育卻進一步令學生對道德教育、規範容易感到非常焦慮不安,影響他們建立健全的價值觀。

在這種「教育法」的概念下,認為孩子需要父母的觀念先驗地被視為「歧視」性小眾,將一個幾千年人類共同經驗一下子顛覆,是極其厲害的招數。不知是「專業霸權」還是政治正確,社會上鮮見反對聲音。後果就是教導下一代「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健全婚姻文化等如歧視!

請用文明說服我們

最近,有篇文章指出香港社會充斥「邏輯盲」:「如果不識字的是文盲,那這種因為沒去學會邏輯學,無法用邏輯學對事情辨別是非的人,就是『邏輯盲』,這是沒有貶意的,沒學過就是沒學過,會有文盲大部份時候是因為沒機會受教育,而不是當事人的錯。同樣,會有邏輯盲,也是因為未被教育,而不是那個人的錯。」6 要掌握邏輯,不單只需要邏輯思維,也要擁有開放的心靈,願意接受不同的可能性,以及服膺於真理的亮光之下(尊重證據)。縱然很多人擁有高深學問和良好意願,但他們未必會察覺他們言論及價值觀內的不一致。如果不講邏輯,只會令雙方討論趨向自說自話,進入永無休止的爭論當中。

由「有歧視」到「立反歧視法」之間並非直接相連,當中有很多因素需要考慮,社會需要討論。7 十多年前,有一班人早看到性傾向歧視法的問題,一直努力反對立法。可是,他們面對的,很多不是對應論點的理性討論,而是標籤和妖魔化──「宗教右派」、「道德塔利班」、「仇恨」、「不包容」等。而更諷剌的是,利用標籤妖魔化反對者的人卻往往高舉包容和反對標籤的旗幟。無論是性傾向歧視法或同性「婚姻」,均是對社會影響深遠的政策,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應從政策的公共向度討論,檢視雙方理據。反之,將反對意見直接標籤為仇恨、歧視、恐同,則會窒礙公民社會的發展。

自雨傘運動後,很多人說,年輕的一代追求公義和愛;無論你是否基督徒、無論你是否年輕、無論你是否性小眾,請運用天賦理性,用心追求真、善與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