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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解放教育就可防範性侵?

註:本文曾投稿網上版《蘋果日報》,編輯錯誤刊登本會研究幹事為作者,本會已要求《蘋果日報》編輯更正。

 

近年有種奇怪的論述,每當有家長教師或官員呼籲女性避免夜歸、避免穿着暴露,就會被批評這是指責被性侵受害人(blame the victim)。正如黃子悅於2017年05月16日《蘋果日報》〈香港性別教育的敗筆〉中提到:「明明是強姦犯的錯,何解會說成受害人要負上部份責任?」這種教女性保護自己的方法,只是「斬腳趾避沙蟲」。

 

又指責學校性教育保守:「例如,在談及強姦案,學校的教育只會歸咎於女生夜歸、衣着暴露;談及藝人的裸照、私生活的事件,也只會指摘事主不檢點,而非傳媒的操守、名人的私隱等源頭問題。」又「例如對女性守貞、同性戀是錯的過時觀念等。」這些制度是「孤立受害人讓其獨自面對結果,並反指摘受害人,令其承受社會的羞辱和歧視」;是「對犯罪者寬容但對受害者苛刻」。

 

如果社會真像黃子悅所說的,就真是可悲;但事實是否如黃所說般?社會上是否真的有衛道之士同情性犯罪者,主張犯罪者無罪,受害者自行負責呢?根本就無人否認當嚴懲犯罪者;恐怕黃所批評的,只是她自己想像出來的稻草人?

 

看畢整篇文章,除了批評學校性教育保守和不足之外,亦看不到黃對於性教育有何建議以致可以避免性侵。難道單單大聲指責犯罪者,教導少年人性解放、不用拘謹、隨意行事,就可減少性侵?

 

誠然,對著受害者,我們當然不應向她說:「你當初不應夜歸」、「你不應穿着暴露」,這只會令她自責,加強對受害人的傷害。但對一般的少年人,作為家長教師當然要教她們保護自己,因為家長教師根本不知道誰是犯罪者,他們可能做的就是勸告眼前的少年人。誠然,單單不夜歸,不暴露當然都不一定可以完全消除性侵,但起碼有助提高少年人保護自己的意識,減低受侵的機會;尤其在治安不好的社會自我保護的意識就更加重要;哪裡是為要責備受害人。試問有多少學校的教育如黃子悅所說:「在談及強姦案……只會歸咎於女生夜歸、衣着暴露……孤立受害人……指摘受害人……對犯罪者寬容,對受害者苛刻」?

其實除了性之外,社會上還有很多的提醒,例如:提醒人要看顧財物、小心電話騙案、要向毒品說不、要裝防毒軟件避免電腦中毒等,這些提醒都只是教育用途,大家都覺得這類提醒是有適切性,沒聽見有人覺得這些勸告是要對受害人指責,將他們受傷害責任歸咎於他們。但當事件涉及性的時候,就像刺中性解放人士的神經般,只知政治正確,沒有了常識般,將一切他們覺得較為「保守」的勸告說話都視之為歧視、壓迫的洪水猛獸。

 

近來電腦黑客勒索程式WannaCry攻擊全球多國電腦,在「靠北公程師」的臉書上看到一諷刺性解放的短文,頗有啟發:

每次電腦中毒抱去重灌,都被念說要用防毒軟體、不要亂開不明網站、要懂得備份、保護自己電腦。

奇怪耶,這是在檢討受害者嗎?

社會該關注的是不要教出下一個破壞別人電腦的人吧!

我有權不裝防毒、亂點網站啊!我電腦不設防,不代表你可以侵犯我的電腦啊!

#電腦自主權

#教我資安不如教駭客別亂放毒

 

關於全面性教育(comprehensive sex education)有兩點補充:

 

1. 2015年9月21日,美國大學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ies)公布27所大學校園性侵比例調查,調查顯示高達四分之一(27.2%)的女學生表示曾經遭受性侵,美國盛行全面性教育,完全不能證明可以防止性侵。

 

2. 最近《主場新聞》有篇文章,有個真實個案,一個女大學生,在外地認識了一個美國男生,相熟後男生要交歡,最後胡里胡塗下兩次為他口交。美國男生接受過全面性教育,表現出對性隨便的態度,對女生自然有性的索求,反而增加了性侵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