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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抗SODO】瑞士公投推翻歧視法失敗 憂慮新法帶來逆向歧視

招雋寧(特約撰稿員)

瑞士在2月9日就「恐同」刑事化立法進行公投。63.1%選民支持擴大現有歧視法,涵蓋性傾向歧視。

藉公投推翻立法失敗

當地國會2018年已通過修改《1994年反歧視及仇恨言論法》,但批評者質疑法例將侵害言論自由,越過5萬聯署門檻,將歧視法交付公投。可惜欲借公投推翻法例未能成事。

該法例有以言入罪的條文,除了基於性傾向的「歧視」外,「仇恨言論」和任何形式的「侮辱」都將禁止,並將會被罰款或甚至監禁三年。

議論同性戀要私下 公開談論或惹官非

禁止仇恨言論、侮辱似乎理所當然,沒有反對的餘地。反對者的憂慮在於法例連按合理的、良知的、根據宗教的價值判斷,從而作出言論均被當作犯法。

當地專研言論自由的瑞士律師Alexandre Curchod被問到,人還可以說「同性戀是一種得罪(a sin)神的行為」嗎?他拋下但書,「如果他們不在一個社群中去講,只是有限制的私人場合,就不會被罰。但是若然公開地評論,被其他人聽到就能構成冒犯。」

「只有公開言論才會被罰」,難以安撫反對聲音。Curchod說明了當人行使基本人權,公開地實踐宗教教義,的確會被罰。這與中國社會主義下的宗教自由一樣:你只可私下信教,卻禁止公開傳教。豈算是保障人權嗎?

迎接逆向歧視和思想審查

當地的反歧視法屬於刑事罪,並已就種族和宗教兩項身份特徵立法。至今該法的罰則多數限於罰款,判處禁監的情況罕有。

然而該法基本上已收噤聲之效,因為公眾對同志政治議題的質疑,將有機會面臨警察的調查,甚至是檢控的威脅。

過往主要在英美地區發生的逆向歧視案件——基於良心而拒絕為同性婚禮和同志遊行提供服務,以及為尋求自主離開同志生活的人提供幫助等等——同樣令瑞士民眾憂慮。

兩大保守政治聯盟瑞士人民黨UDC及聯邦盟主聯盟UDF均反對立法,並在2019年4月取得5萬聯署啟動是次公投。瑞士人民黨的民選議員Eric Bertinat形容新刑法造成「思想審查」。壓抑反對者的意見,變相令同志政客在婚姻、領養議題上取得更大話語權。

反對立法的同性戀者:向特權說不

別以為同性戀者一定贊成立法。當地也有同性戀者反對立歧視法。

同性戀者兼「向特權說不!」組織主席Michael Frauchiger稱,他要求別人正常地對待他的性慾。「獲正常對待」同時是指不要求有特別的權利。訂立歧視法——屬同志的特別對待——成為對同性戀者一個徹底的標籤。

同運未停頓 下一站跨性別

在投票率達四成的公投中有63%贊成票,意味著瑞士整體上有四份之一人相當有力地推動歧視法的進程。推動立法的瑞士社會民主黨議員Mathias Reynard形容當天是歷史性的一天。當地同運團體視今次公投獲勝為里程碑,並提出下一步需為「性別身份」立法,這屬跨性別政治的議程,並削弱對生理女性的保障。

其實早在2005年的公投中,瑞士人以58%贊成通過同性民事結合,不過似乎民事結合未能滿足政客的欲望。據悉這次公投亦被支持者視為重啟同性婚姻、同志領養和同志生殖科技議題的重要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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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新聞網》|《紐約時報》|《LifeSite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