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同性戀爭議,只有非黑即白?

鄭安然(署理辦公室主任)

近日,同性戀爭議再次放上枱面,雙方罵得面紅耳赤。一間衞生用品公司在九巴登車身廣告,印有「性小眾唔係病 偏見先係病毒」字句及兩名男子擁抱的照片,設計以黑白為主調。其臉書也會Hashtag「恐同」和「同性婚姻」。另一方面,有立法會議員在臉書批評這廣告「病毒主義」,形容「登廣告推動同性戀運動的才是病毒,他們是病毒主義!」然後,那間公司在臉書反擊:「致病毒大王:我們深信,偏見與歧視是社會病毒……向散播偏見的帶菌者說不,推動平權都叫可恥?We don’t give a f–k!」(原文粗口是筆者刪減)

 

在今天黑白分明的香港社會,大眾對同一議題有極端看法甚至互罵對方「病毒」已司空見慣,見怪不怪。雙方都有激烈互罵的言論自由。然而,作為關注性文化及強調理性討論的機構,我們希望為這議題注入理性元素,幫大眾明白更多以作判斷,而非流於互喊口號及胡亂標籤。以下向大家介紹,在討論同性戀課題時常見的三大毛病,希望大家學習分辨及避免犯錯。不論你的立場如何,也適合閱讀。

超越非黑即白


有些人認為大眾對同性戀(和跨性別)的看法都是「非黑即白」:「要不認同,要不恐同」(或恐跨)但這想法已犯了非黑即白的假兩難謬誤,不恰當地假設每人對同性戀只有兩個態度:支持和不恐懼同性戀者;反對和恐懼同性戀者。

未提供相片說明。


但社會有不少人(如一些基督徒和有同性吸引子女的父母)雖是道德上不贊成同性戀行為,但並不恐懼同性戀者,甚至愛護他們。例如基督徒被要求按真理愛所有人,因為他們相信所有人(包括同性戀者)都有神的形象,需要被尊重。所以他們根本不在這兩類之中。除了認同和恐同外,大眾仍可抱持「以上皆非」的看法:「友善對待同性戀者,不認同同性戀行為」然而,今次爭議的雙方似乎互相標籤,黑白分明。我們可以理性指出同性戀運動的問題(如損害言論自由)而不作惡意標籤(如病毒主義);在呼籲人包容同性戀者時也不惡意標籤不贊成同性戀的人為「偏見」和「病毒大王」。

 

超越雙重標準


當有些人高調反對對同性戀者作出「偏見、歧視、污名和標籤」時,我們除了舉腳同意他們高舉多元包容的道德價值外,也可以留意他們是否言行一致。例如我們反對任何人向同性戀者作出人身攻擊,例如標籤他們為「有病」、「污糟」。同樣,我們也反對任何人向不贊成同性戀行為的人作出人身攻擊,例如標籤他們為「恐同」、「病毒大王」、「帶菌者」。「恐同」是現今流行字詞,全寫是「同性戀恐懼症」(Homophobia),將不贊成同性戀的行為異化為精神病的名詞,常被傳媒套用在不贊成同性戀的人物或機構身上,達致負面標籤效應。因此今次爭議雙方互相標籤的言論,我們都不認同。但奇怪的是,其中一方(衞生用品公司)正正高舉多元包容的道德價值,反對性小眾被標籤為「病」,但同時標籤不贊成同性戀行為的人為另一種病,如「病毒大王」、「恐同」及「帶菌者」,正犯了雙重標準謬誤。

超越概念混淆


當有人問你如何看「同性戀」時,你可以反問他「同性戀」是指甚麼意思。因為不同意思可以衍生不同看法,不問清楚會導致雞同鴨講。同性戀至少有三個意思:同性戀傾向(或吸引)、同性性行為(或關係)及同志運動。簡單來說,同性戀傾向指一個人持續對同性有情欲的吸引,很多時不是當事人選擇的情況。我們認為面對這些人,我們(特別是基督徒)需要聆聽和接納,不應拒絕他們。


但同性戀傾向不必然導致同性性行為(或關係),像有異性戀傾向的人也不一定跟異性拍拖和有性行為。同性戀群體也不是鐵板一塊,他們有些會因為各種原因而選擇保持單身或嘗試跟異性談戀愛,例如信仰、在同性戀關係中被背叛、不被滿足或面對身心傷害等。正如有些異性戀女子會因為經常遇上渣男而決定保持單身。社會大眾對不同種類的愛情關係和性關係都有不同判斷,這是多元社會的自然現象,百花齊放。例如有人反對同居關係,有人支持;有人反對開放關係(open relationship,即雙方同意的婚外情),有人支持。反對者不一定歧視同居人士和開放關係人士。同樣,反對同性戀關係的人不一定歧視同性戀者,「個人」和「關係」是兩個經常混淆但需要區分的概念。


那麼「同志運動」是甚麼?提倡包容接納同性戀者?但根據香港大學前社會學教授周華山博士於90年代出版的《同志論》,同志跟同性戀沒有必然關係,同志是政治用語,指一些「自覺去顛覆主流異性愛價值文化的人」(頁293),因此「『同志國度』包容的不單是同性愛者,也包括『雙性愛同志』、『易服同志』、『 S/M同志』、『變性同志』 ……甚至是『直同志』。」(頁363) 重點在「顛覆」,同志運動是「顛覆主流異性愛價值文化」的政治運動。雖然已過近三十年,但這定義仍正確,只是除了顛覆異性戀價值外,也顛覆男女兩性價值。


同志運動是性小眾「平權」運動?「平權」一詞的平等和權利都含有正面和應該支持的意思,已預設立場。但根據美國最高法院近年的判決,在同性戀的社會爭議上,沒有一面倒傾向同性戀者的權利。例如2021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一致裁定天主教寄養機構可以拒絕同性伴侶的領養申請。因此更持平和客觀的說法不是「平權」而是「權利衝突」。例如同性婚姻法律,是同性戀者婚姻權和孩子擁有父母權的衝突。性傾向歧視法是不贊成同性戀的人士行使良心及宗教自由不售賣同性婚禮產品及同性戀者平等得到服務提供的權利的衝突。不需診斷和手術也可更改性別的法例,是跨性別人士按其意願使用廁所更衣室的權利及女性免受恐懼及安全的權利的衝突。沒有以上持平的看法,社會很快把反對「平權」的人打成「反平等」和「反權利」的惡魔,無助討論。


因此,同志運動跟同性戀沒有必然關係,不少同運支持者是異性戀者。甚至有不少同運反對者是同性戀者。[1] 根據三個同性戀的定義,社會大眾對同性戀的看法可以有各式各樣的組合而不矛盾。在今次爭議中,衞生用品公司似乎認為反對同志運動必然對同性戀者有偏見,正正混淆了同性戀的不同意義。

總結


不論你的立場如何,希望以上文章能幫助你在黑白分明的同性戀爭議中仍保持理性分辨能力,不被情緒化的口號影響思考,看到另一個天空。

[1] 包括愛爾蘭的男同性戀者Paddy Manning、法國的男同性戀者Xavier Bongibault、法國的男同性戀者Jean Marc、美國的男同性戀者Doug Mainwaring、美國的男雙性戀者Robert Oscar Lopez、北愛爾蘭的男同性戀者Richard Waghorne及澳洲的男同性戀者Wilson Gavin (他因抗議打扮成性感女郎的男士在市政圖書館講述故事,向兒童傳遞易服和多元家庭等信息,然後在網上受到猛烈欺凌、起底和威脅生命安全。最後他自殺身亡。他曾說過:「他們恨我,因為我是保守人士。而他們更加憎恨我,因為我是個同性戀保守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