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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自願,玩SM也無妨?

    去年底德國揭發一宗駭人聽聞的人吃人案件(見《明報》,2002年12月15日),一名男同性戀者在網上徵求男同性戀者來屠宰。結果同樣具食人傾向的死者立下遺囑赴會,兇手先將死者閹割,把陰莖肉灑酒燒煎共嚐後,才將死者屠宰。心理學家認為死者是為了一嚐「終極性虐快感」,而兇手則是想享受「終極控制感覺」。

    我們一定以為這兩人精神失常,然而控方卻表明不會視兇手為瘋子;也就是說,他們都是在神智清醒下作決定的。

    SM(性施虐或性受虐)是一種透過侮辱、傷害或弄痛對方來獲得性滿足的異常性行為。但支持者認為一個願打一個願捱,樂也融融,干卿何事?只要雙方有默契,事先談好表示停止的指示,就不會有問題。

    現代人追求情慾自主性,對某些人來說,身體只是一個遊樂場,喜歡怎樣玩就怎樣玩。平常我們不一定看到這種想法的錯謬,德國的極端例子正好將問題突顯出來:如果自願,連「玩死自己」都可以嗎?身體的價值和意義,真的可以自己定奪嗎?退一步想,以傷害別人或以自己身體為樂,真的沒問題嗎?

    也許你會說又不是每個SM愛好者都要追求「終極性虐快感」,何必大驚小怪。只是當「性到濃時」,又是否那麼容易「煞掣」呢?SM的快感來自那危險的行為本身,當你開一百八十咪時那麼痛快,又沒發生車禍,你會不會躍躍欲試,想看看開到二百咪時會怎樣過癮呢?補充一點,警方透露,除死者外還有另外五人打算「應徵被殺」!

                       文章載自2003年1月20日星島日報 —《談天說道》之性愛神話